南方都市报报道, 武汉大学举办的第二十九届学生社团文化节中,有一项书画比赛由武汉大学书画协会举办,名为“珞珈书院”。比赛结束后,共有44人获奖,这44人全部为武大书协的成员,其中39人是现任干部,5人为前任干部。

  也难怪网友质疑,武大书协面向全体学生举办书画比赛,结果自己把奖全颁给了自己。众所周知,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,裁判员和运动员必须要分开。然而,武大书协既当裁判员,又当运动员,44名获奖者都是“书协干部”,何来公平可言?

  事后,武大书协回应称,前述活动吸引286名校内学生报名参加,其中大部分为武大书协的社团成员。这种解释很苍白,武大书协不应该掌握同学中有多少书画爱好者吗?比赛会有多少人参加?对于明知可能很少人参加的比赛,还要去策划去组织,最后自己人出面撑门面拿奖,那不就坐实了“巧立名目给自己颁奖”?与其这样,武大书协就不该参加二十九届学生社团文化节,还不如搞个内部评选。

  公平公开公正是比赛的原则。当了评委就不能参与评奖,承办了面向全体学生的比赛,有些奖项宁愿空缺,也不能让自己人凑数。否则“书协干部”的书画水平再高,也消解不了比赛“是自己人分奖”的质疑。

  校园是净土,学生本单纯,一场本该诗意的比赛,不该弄成如此这般。此次书画比赛也不是没意义,最大的意义在于:评奖背后的社团现形记。武汉大学团委应该主动管管,是不是只有“珞珈书院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参与面不够广、组织不够规范等问题”?